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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级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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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1-2030年)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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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1-2030年)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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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1-2030年)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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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规划图纸
规划文本
规划图纸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II
项 目 名 称: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30 年)2016 年
修订
组织编制单位: 山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承担编制单位: 北京北达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 甲 级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141281)
规划成果专用章: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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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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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V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VI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VII
目 录
规划文本
第一章 规划总则............................................................................................................................................1
第二章 保护规划............................................................................................................................................2
第三章 游赏规划............................................................................................................................................7
第四章 设施规划..........................................................................................................................................10
第五章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15
第六章 相关规划协调..................................................................................................................................16
第七章 近期规划实施..................................................................................................................................18
附表................................................................................................................................................................19
附表
附表
附表
附表 1-1 风景名胜资源类型表………………………………………………………………………17
附表 2-1 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19
附表 3-1 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表……………………………………………………………………21
规划图纸
图 图 0-1 区位关系图

区位关系图
图 0-2 综合现状图(包括 0-2-1 至 至 0-2-8 八幅分图)

八幅分图)
图 0-3 规划总图(包括 0-3-1  至 0-3-9 九幅分图)

九幅分图)
图 1 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包括 1-1 至 至 1-8 八幅分图)

八幅分图)
图 2-1 分级保护规划图(包括 2-1-1 至 至 2-1-9 九幅分图)

九幅分图)
图 3-1 游赏规划图

游赏规划图
图 4-1 道路交通规划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图 4-2 游览设施规划图

游览设施规划图
图 5-1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
图 6-1 城市发展协调规划图

城市发展协调规划图
图 6-2 土地利用规划图(包括 6-2-1 至 至 6-2-8  八幅分图)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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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了积极推进新时期恒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根据国务院《风景
名胜区条例》等规定,特修编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与面积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 122.38 平方公里。核心景区为恒山风景名胜区的一级
保护区,总面积 42.16 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34.5%(见图 1-1)。
第三条 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
恒山为中华五岳之北岳,以雄伟秀美的自然景观为基础,丰富的祭祀文化、宗
教文化、山水文化为点缀,自然和人文景观融合,政治与军事意义并重,具有国家
祭祀的重要历史地位和突出的科学、美学和历史文化价值,科研科普、观光游览、
审美启智、生态休闲等多功能兼备的山岳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恒山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资源包括二大类,八中类,四十一小类,共有各类
自然和人文景观景点 100 处,其中自然景点 37 处,人文景点 63 处(见附表 1-1)。
其资源特色可以概括为:中华五岳,民族精神;历史悠久,文化大成;悬空古寺,
世界奇观;长城烽火,古战烟云;恒山如行,绝崖奇峰。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 2001-20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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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保护规划
第五条 资源分级保护
规划将恒山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三个层次,
实施分级控制保护(见图 2-1)。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一级保护区主要为特级、一级景点周边范围,总面积 42.16 平方公里。
除资源保护、生态修复、观景休憩、游览步道、生态厕所、游客安全等设施外,
严禁建设与风景保护和游赏无关的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逐步疏解;禁止开山采石、
毁林种地、挖山取土、采矿等;林木不得砍伐;寺庙宫观的保护、建设、宗教活动
应符合风景区、文物、宗教等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只宜开展观光游览、生态旅游
活动,应严格控制游客容量;除现状道路之外的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外来机动交通进
入保护区;严禁三废污染,禁止高声音响。
其中最为核心的区域包括恒宗殿、北岳寝宫及其周边建筑在内的恒山庙群,悬
空寺及其所依峡谷环境,永安寺及其建设控制地带, 面积 0.68 平方公里。区内的
古建、名木古树等应全面调查,建立档案,并悬挂标志说明;文物古迹的修缮、保
养应依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管理规定,不改变文物原状。
2、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二级保护区包括二、三级景点周边范围以及具有典型性景观的地区,面积 54.83
平方公里。
编制资源保护专项规划,进一步提高恒山风景区的森林覆盖率,林木不得随意
砍伐;加强对恒山乡土物种的抚育,保护生物多样性;对已被破坏的风景资源实施
景观和生态恢复;禁止开山采石、毁林种地、挖山取土、采矿等;控制区内设施规
模和建设风貌,区内除本规划确定的必要的服务设施建设外,严禁其它类型的开发
和建设,控制与资源保护、风景游赏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林木不得随意砍伐;控
制机动车辆对本区的影响;严禁三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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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级保护区(限制建设范围)
三级保护区是风景区范围内除一级、二级保护区外的区域,是风景名胜区重要
的设施建设区或环境背景区,面积 25.39 平方公里。
禁止开山采石、毁林种地、挖山取土、采矿等;各种建设项目应符合本规划要
求,在不影响资源和景观环境的前提下,可以维持原住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限期
治理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建筑物和设施;控制居民点规模和服务设施规模,游览
设施和居民点建设必须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和城乡规划建设的审批程序;严格保护
三级保护区内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自然景观。
第六条 资源分类保护
(一)典型特色景观
1、祭祀景观
以展示北岳祭祀文化为核心,恢复岳门湾(山门)—停旨岭—真武庙—虎口悬
松—果老仙迹—鳄鱼石—庙群牌楼—白虚观—接官厅—玄武井—大王庙--北岳寝
宫—白云灵穴—恒宗殿—会仙府—九天宫—庙群牌楼—停旨岭—山门完整祭祀序
列的路线,对序列路线中的建筑进行严格保护,适当修复。完善教育展示系统。对
祭祀景观周边山体进行生态修复。
2、悬空寺建筑胜景
突出悬空寺的“悬、奇、巧”及“三教合一”特色,加强悬空寺文物保护和安
全监测,严格控制悬空寺游客容量,实施悬空寺登临预约制度。保护翠屏山和金龙
峡整体风貌,禁止外来车辆穿越峡谷,取消现状大面积停车场,逐步修复唐峪自然
生态环境和河谷步游道、峡谷栈道等历史通道,尽可能恢复悬空寺历史环境和历史
游览路线,保护、展示悬空寺周边摩崖石刻。
3、山岳与峡谷景观
整体保护恒山山脉,塑造以雄、奇、险、秀的石灰岩自然景观为特征,融合宗
教、祭祀、边关古战等历史文化的山岳型景观,特别保护主峰所在的东、西、南、
北、中五峰。塑造以峰峦竟秀、芳草静美、溪流潺潺为特征的峡谷景观,重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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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峡、锦绣谷、大小峪水、龙盆峪、天赐沟等。严禁开山采石,对生态环境受到
破坏的峰、谷地区尽快进行生态修复。
4、摩崖石刻景观
做好资源考察和档案建立,定期检查摩崖石刻及其周边岩体,保证石刻和游览
安全;完善摩崖石刻游览展示系统。
5、边关军事景观
重点保护点将台、上桦岭、大川岭、凌云口、西河口、汤头温泉等六大景区中
的长城、烽燧、城堡遗址,编号建档,按照文物保护要求严格保护文物及其环境。
增加解释指示设施,展示历史文化。
6、古寨堡景观
制定王庄堡的保护、修复规划,全面整理、修复古堡往日的风韵,形成“游王
庄古堡、洗皇家温泉”的旅游主体形象。
7、湿地景观
严格保护水源地,按照水源地保护要求禁止在水源地周围进行任何开发建设,
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地相关植被
的活动。全面搬迁神溪景区内现状污染工业企业,禁止景区范围内开山采石;划定
泉眼的严格保护范围和外围保护地带,对泉水水源进行严格保护。建设神溪湿地公
园。
(二)动植物资源
依据保护分区对野生动物生态环境进行严格保护,控制建设和人为影响,严禁
捕猎。严格保护森林资源,通过植被保护与恢复,包括风景林、水源涵养林和生态
公益林等林地建设,田地、村庄、道路周边区域林木建设以及山坡少林带植树种草,
提高植被覆盖率。
(三)文物古迹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等级,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条款进行保护。对保护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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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内的居民点进行疏解,并根据历史风貌和文物性质对其周边环境进行规划和整治。
所有保护措施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严格保护文物周边环境,同时也严
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见附表 2-1)。
第七条 建设控制管理
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对风景名胜区内十种设施建设类型提出具体控制管理要
求。
表 2-1 分级设施控制管理一览表
设施类型 一级
保护区
一级
保护区
二级
保护区
二级
保护区
三级
保护区
三级
保护区
1.道路
交通
索道等 × ○ ○
机动车道、停车场 × ○ ●
码头 △ ○ ○
栈道 ○ ○ -
土路 ○ ○ ○
石砌步道 ○ ○ ○
其它铺装 × ○ ○
游览车停靠站 × ○ ○
2.餐饮 饮食点 × △ ○
野餐点 × △ ○
小型餐厅 × × ○
中型餐厅 × × ○
大型餐厅 × × ○
3.住宿 野营点 × ○ ○
家庭客栈 × × ○
小型宾馆 × × ○
中型宾馆 × × ○
大型宾馆 × × ○
4.宣讲
咨询
展览馆 × ○ ○
解说设施 ○ ○ ○
咨询中心 × ○ ○
5.购物 银行 × × △
商摊、小卖部 △ ○ ○
商店 × △ ○
6.医疗
卫生
医院 × × ×
疗养院 × × △
卫生救护站 ○ ○ ○
7.管理 行政管理设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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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 景点保护设施 ● ● ●
游客监控设施 ● ● ●
环境监控设施 ● ● ●
8.游览
设施
风雨亭 ○ ○ ○
休息椅凳 ○ ○ ○
景观小品 ○ ○ ○
9.基础
设施
邮电所 × △ ○
多媒体信息亭 × ○ ○
夜景照明设施 × △ ●
应急供电设施 × ● ●
给水设施 ○ ● ●
排水管网 ○ ● ●
垃圾站 × × ●
生态厕所 ○ ● ●
防火通道 ● ● ●
消防站 ● ● ●
10.其它 科教、纪念类设施 ○ ○ ○
节庆、乡土类设施 ○ ○ ○
宗教设施 ○ ○ ○
注:●应该设置;○可以设置;△可保留不宜设置;×禁止设置;-不适用
第八条 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保护。
表 2-2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表
保护区 大气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 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 植被覆盖率
一级保护区 达到一类区标准 达到或优于 II 类 达到或优于0类区标准 超过 70%
二级保护区 达到一类区标准 达到或优于 III 类 达到或优于0类区标准 超过 70%
三级保护区 优于一类区标准 达到或优于 III 类 达到或优于1类区标准 超过 60%
注: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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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游赏规划
第九条 游客容量
恒山风景名胜区日游客容量为 2.5 万人次,日游客极限容量为 3.4 万人次(详
见附表 3-1)。
第十条 特色景观与展示
科学展示风景区内的祭祀景观、悬空寺建筑胜景、山岳与峡谷景观、摩崖石刻
景观、边关军事景观、古寨堡景观、湿地景观七大特色景观,并作为核心解说主题。
6 处游客中心(分别位于唐家庄、神溪村、王庄堡镇、天赐沟景区入口处、千
佛岭景区入口处、凌云口景区入口处)和 5 处主要旅游服务点(分别位于恒山景区
岳门湾、主峰天峰岭停旨岭村原址处、悬空寺的东北侧、神溪景区、天赐沟景区主
出入口处)为集中解说展示场所。13 个景区主要出入口(恒山景区和悬空寺景区共
同有 2 处,点将台景区 1 处,神溪景区 1 处,龙盆峪、天赐沟、大川岭景区各有 1
处,千佛岭片区有 2 处,汤头温泉景区 2 处,西河口景区 1 处,凌云口景区 1 处)
设置风景区入口标志以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标志,重要景观景点设解说牌。沿游线
设置和环境协调的线路标识牌。
第十一条 景区规划
1、恒山景区
结合恒山景区危崖高耸、叠嶂拔峙、沟深石奇的自然特色,融合宗教文化、祭
祀文化,彰显景区文化内涵。完善北岳国家祭祀景观序列,完善教育展示系统,对
祭祀景观周边山体进行生态修复。建设具有科研教育、五岳文化展示、旅游观光等
功能的山岳型景区和珍贵的文化遗产区。
2、悬空寺景区
结合悬空寺景区危崖绝壁、悬空古寺、钟瀑和鸣的景观特色,融合儒、道、佛
三教文化与山水题刻文化,强化“悬、幽”的特点。逐步修复唐峪自然生态环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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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谷步游道、峡谷栈道等历史通道,尽可能恢复自然溪流景观、悬空寺历史环境和
历史游览路线,保护、展示悬空寺周边摩崖石刻。建设具有科研科普、探索揽胜等
功能的山岳型景区。
3、点将台景区
结合点将台景区跌宕起伏的地形特点和连片烽火台的人文景观,突出展示边关
军事文化景观特色。全面清理发掘景区内现有的人文景源,修整烽火台,重现边关
塞外景观,开辟、修整通往景区的游览道路,设置小型旅游服务网点和公共游览活
动场所。建设具有科学考察、史迹保存与展示等功能的史迹型景区。
4、城关景区
突出展示以永安寺、圆觉寺、栗毓美墓为核心的文物古迹。明确保护范围,按
照文物保护要求整治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环境和交通、商业环境,严格保护文物本体
及整体环境。建设五岳文化展示、史迹保存功能为主的城关文物古迹景区。
5、天赐沟景区、龙盆峪景区、大川岭景区
结合天赐沟片区绝壁古寺、奇峰深谷、蜿蜒长城的景观特点,突出展示其优良
的山水风光和优质的人文景观。清理发掘并严格保护现状古长城遗址, 修整现有步行
道, 加强绿化,恢复植被改善片区整体生态环境。建设具有旅游休闲、科普教育等
功能的山岳型景区。
6、上桦岭景区、千佛岭景区
以千佛岭片区山岳型的植被、地貌景观为基础,突出展示长城和宗教文化景观
特色。严格保护古长城遗址,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修复千佛寺,修缮东西千佛塔,
抚育景区植被,补充种植秋色叶植物,美化环境。建设具有旅游休闲、文化展示、
科学研究等功能的山岳型景区。
7、西河口景区
结合西河口景区悬崖绝壁、长城蜿蜒、古堡风光的景观特色,突出展示边关军
事景观。清理、挖掘、修复景区内古长城及烽火台遗址,恢复植被,美化环境,恢
复古长城的环境气氛。建设具有旅游休闲、文化展示、科研教育等功能的人文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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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8、汤头温泉景区
结合汤头温泉景区的边关军事景观基础,突出展示边关寨堡、烟墩火台等人文
景观特色和汤头温泉休闲文化。恢复植被,净化水源,对温泉疗养区环境进行整体
绿化美化。建设具有康体休闲、科普教育等功能的人文型景区。
9、凌云口景区
结合凌云口片区的古长城、烽火台遗址和山地峡谷自然风光,突出展示古战烟
云的独特军事文化景观。凌云口堡北侧修建军事文化广场,修复凌云口古堡,加强
绿化,恢复植被,重塑古长城的历史氛围。建设具有科研科普、文化展示、旅游休
闲等功能的山岳型景区。
10、神溪景区
突出展示神溪景区内以律吕神祠、神溪湿地为主的湿地人文景观。整理、发掘
景区范围内的泉水水源,加强对神溪山绿化,恢复凤山书院,增添景区的文化氛围。
建设集生态保护、科研科普、休闲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湿地景区(见图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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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设施规划
第十二条 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修建浑源—五台山、浑源—应县高速公路,开通大同—浑源、浑源—五台山、
浑源—应县木塔游览车。
2、内部交通规划
各景区修建完善步行道;改址恒山天峰岭客运索道,上站位于百草坪,下站位
于岳门湾;唐家庄停车场至下盘铺停车场路段和岳门湾至停旨岭路段现状机动车道
改造为景区内部道路;金龙峡修复原有栈道;点将台景区修缮从县道至烽火台的专
用步道;神溪景区设游船码头,形成游山游览环线、游水游览环线和人文景观游线
三条主要游线。
3、交通设施规划
在恒山景区唐家庄、下盘铺设置两处大型停车场;规模为 8000 平方米以上,
200 个以上停车位。在点将台景区落子洼村、恒山景区停旨岭及和之门、神溪景区
主出入口、上桦岭景区讲堂村、千佛岭景区在景区主出入口、汤头温泉景区王庄堡
镇、凌云口景区凌云口村设置中型停车场处设置中型停车场;规模为 2000-5000 平
方米,80-200 个停车位。在龙盆峪景区黄土坡、大川岭景区大川岭村、天赐沟景区
出入口后、上桦岭景区杨家庄、千佛岭景区黄土坡村、汤头温泉、西河口景区西河
口村蚂蚁河西面和太安岭村、凌云口景区张旺村设置小型停车场;规模为 20-50 个
停车位。
4、道路及交通设施控制要求
道路建设应衔接风景区内外路网,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合。以景观环境
保护为出发点,因地制宜选线,道路宽度不宜超过 7 米。景区内采用环保型内部交
通系统,外来机动车辆原则上禁止驶入,宜建设生态停车场。交通指示设施应注意
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见图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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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游览设施规划
规划游览设施分为旅游市、旅游服务总基地(旅游城)、一级服务中心(旅游
镇)、二级服务中心(旅游村)、三级服务中心(旅游服务点)、服务部、游客中心、
野营地 8 级(见图 4-2)。
表 4-1 游览设施规划项目一览表
级别 地点 内容
旅游市 大同市
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车站、银行、邮局、商
场、餐馆、公安、医院等
旅游城 浑源县
健全的旅行、游览、饮食、住宿、购物、娱乐、医
疗保健、交通换乘中心等其他设施
旅游镇 千佛岭乡、大磁窑镇、王庄堡镇
对外交通、旅馆、餐厅、娱乐厅、商店、银行、邮
电所、医院、急救中心、停车场、公厕、电话亭、
标志牌等
旅游村
落子洼村、大川岭村、讲堂村、汤
头温泉、凌云口村、神溪村、龙盆
峪景区黄土坡村、上桦岭村、下桦
岭村、龙咀村、千佛岭景区黄土坡
村、西河口村、太安岭村、张旺村
餐饮、购物、卫生保健、宣传咨询、冷食点、饮水
点、公厕、座椅、标志牌、住宿
旅游服务

岳门湾、停旨岭村原址、悬空寺旅
游服务点、神溪湿地、天赐沟景区
入口处
购物、卫生保健、宣传咨询、冷食点、饮水点、公
厕、座椅、标志牌
游客中心
唐家庄、天赐沟景区入口处、千佛
岭景区入口处、王庄堡镇、凌云口
景区入口处、神溪村
导游服务、停车、对外交通、餐厅、商店、银行、
邮电所、通讯点志牌
野营地
下桦岭、千佛岭、凌云口、龙盆峪、
大尖山
野营设备租赁管理处
恒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设施用地规模共计80.89公顷,占景区面积比例为0.62%。
为恒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的床位总数应达到 12540 张,其中风景区范围内控制在
3370 张。各旅游城、镇、村具体床位数空间分布详见表 4-2。
表 4-1 旅游服务床位空间分布一览表
服务体系 地点 近期 远期
与风景区关系
旅游城 浑源县城 2220 6170 风景区范围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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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镇
千佛岭乡驻地 400 1500
大磁窑镇区 400 1500
王庄堡镇区 200 300
风景区范围以内
旅游村
落子洼村 120 200
大川岭村 60 100
讲堂村 80 120
汤头温泉 400 600
凌云口村 150 300
神溪村 100 500
龙盆峪黄土坡村 50 100
上桦岭村 100 200
下桦岭村 100 200
龙咀村 50 100
千佛岭黄土坡村 50 100
西河口村 30 50
太安岭村 100 200
张旺村 100 300
合计 4710 12540
其中风景区范围内 1690 3370
服务设施建筑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规划建设。建筑的高度、形式、风格、体量、
建材、色彩尽量体现当地乡土建筑风格,与自然环境协调。风景区内的服务设施高
度原则上控制在 10 米以内。
第十四条 基础工程规划
1、给排水规划
预测 2030 年风景名胜区日用水量达到 3515 立方米,污水排放 2813 立方米。
恒山景区生活、消防供水来源于恒山水库、消防用自备水源井、大字湾泉水三
处;悬空寺景区生活饮用水自备,消防用水为恒山水库;汤头片区依托汤头镇区;
天赐沟片区生活消防用水依托青磁窑乡、千佛岭片区依托千佛岭乡、西河口景区依
托王庄堡镇、凌云口景区依托裴村乡、神溪景区依托浑源县城、神溪水库统一供水。
供水标准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雨水就近排入山谷溪流;恒山景区公厕采用节水环保厕所;污水就地处理,并
尽量考虑污水的灌溉利用等;位置偏僻的景区公厕采用生态厕所,服务区污水采用
生态化污水处理或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处理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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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电力电讯规划
浑源 220 千伏变电站是是恒山风景名胜区的主供电源。
两年时间实现景区 100%的通信网络覆盖;各主要景点、服务网点、旅店、宾馆
均设置公用电话。
3、环卫设施规划
旅游服务点及游览线路设置垃圾收集点与公厕,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固
体废弃物统一运往垃圾卫生填埋处集中处理。核心景区全部设置免水冲生态厕所。
4、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规划
根据《防洪标准》(GB50210-94)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
唐峪河城区段按 50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堤防等级为 4 级。
2)消防规划
严格控制火源;提高重建古建筑的耐火等级,设置防火和避雷设施;配电和用
电线路应穿非燃烧材料管道保护。
3)自然及地质灾害规划
加强完善灾害预警,进行灾害隐患点调查;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强化
社会行政管理的作用。
4)生物灾害防治规划
设置生物灾害防治专管部门,对景区实施全方位检测覆盖,定期排查;以生物
防治、林业防治及物理防治为主。
5)游客安全服务规划
建立风景名胜区灾害预警系统,在景区危险地设置警示标志或禁止进入标志;
建立紧急救援体系,制定意外事故处理程序。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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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避难规划
针对自然灾害多发期制订特别安全措施,针对景区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分别制
订多套紧急救援预案;建立计算机应急决策支持系统。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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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第十五条 居民点调控类型
风景名胜区内规划疏解型居民点 3 个,缩小型居民点 3 个,控制型居民点 20
个。规划居民人口 6630 人,疏解约 1915 人;规划居民社会建设用地 176.52 公顷,
缩减约 21.47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约 266.24 平方米(见图 5-1)。
第十六条 居民点调控措施
依法维护风景名胜区内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调控居民点建设和人口规模。
核心景区内的居民点应当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疏解,保障居民权益和生活
水平不降低。恒山景区、悬空寺景区为无居民区,应全部进行优先疏解;点将台景
区、上桦岭景区、大川岭景区、龙盆峪景区、天赐沟景区、凌云口景区为居民衰减
区,应减少常住人口数量,鼓励居民结合当地政策逐步转移至平川地区,或多个村
庄聚拢合并,适度利用改造为旅游服务基地;神溪景区、汤头温泉区、西河口景区、
千佛岭景区、城关景区为居民控制区,应制定控制性指标调整现有居住人口数量。
疏解后的用地主要用于生态修复。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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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相关规划协调
第十七条 城市规划和外围区域保护协调
根据《浑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做好风景名胜区范围界线和城市
“四线”的协调控制,“四线”分别为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
根据风景名胜区与外围周边区域的关系及其建设控制要求,要求未来城市空间
发展应与风景区发展协调并进:城市发展边界禁止进入规划的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
范围,严格禁止城市建设用地侵占风景区用地。严格控制 “二区三线”,“二区”
为浑源城区、恒山山前区,“三线”为恒山(天峰岭)——永安寺、圆觉寺片区—
—神溪山,恒山(天峰岭)——栗毓美墓,神溪湿地——恒山(天峰岭),控制景
观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建立视觉通廊。城市新空间拓展要与风景区和山水环境构建
协调的空间关系,保护好“山、水、田、城”相互交融的历史景观格局。(见图 6-1)。
第十八条 土地利用规划协调
落实《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以积极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兼顾居民生活
以及游览活动的需要。适当增加风景游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见图 6-2)。
表 表 6-1  恒山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调控表
恒山风景
名胜区
用地分类 规划用地面积(
恒山风景
名胜区
用地分类 规划用地面积(ha) 所占比例(%) 现状用地面积(ha) 所占比例(%)
风景游赏用地 1028.13 7.92 218.73 1.79
旅游设施用地 80.39 0.62 8.88 0.07
居民社会用地 176.52 1.36 197.99 1.62
交通工程用地 550.76 4.24 359.28 2.95
林地 9234.25 71.16 9538.29 78.2
园地 325.04 2.50 330.3 2.71
耕地 1002.83 7.73 986.2 8.08
草地 186.7 1.44 147 1.21
水域 359.85 2.77 351.03 2.88
滞留用地 32.89 0.25 60.3 0.49
总计 12977.36 100 12238 100
第十九条 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
1、生态环境保护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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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实施协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规划环评的相关措施和要求,相关建设项目应当履行环评
手续。
2、水资源保护
落实《水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4 年
1 月)的实施协调,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管理,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
3、林地和特定区域保护
落实《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保护林地和林木资源,
做好与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恒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实施协调。
4、文物保护
落实《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的实施协调,落实
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要求。涉及文物古迹修复、复建和新建的项目,
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5、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风景名胜区内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
所,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环境和景观风貌。
6、旅游管理
落实《旅游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旅游和旅游经营活动,完善旅游设施,提
升旅游服务水平。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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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近期规划实施
第二十条 近期实施重点
1、严格保护恒山风景名胜区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生态系统,尤其是恒山祭
祀文化序列、悬空寺、永安寺等历史建筑,真实完整地体现恒山风景名胜区的历史
文化、科学研究和审美价值;
2、完善管理机制,对恒山风景区实施全面管理;
3、制订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加快风景名胜区界桩、标识标牌完善工作;
4、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景区联系,促进恒山风景区整体发展;
5、风景区内严禁采石、开矿及其它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总体规划的现象。
对高速公路建设等造成的地形破坏尽快采取生态修复措施;
6、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尽快完成重点游览设施建设区域的详细规划。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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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附表 1-1 风景名胜资源类型表
大类 中类 小类 代表景源
自然
景源
天景
日月星光 (1)恒山日出(2)日落晚霞(3)神溪月夜
虹霞蜃景 (1)夕阳返照(2)恒山灵光(3)危岩夕照
风雨阴晴
(1)磁峡烟雨(2)悬空珠涟(3)虎风口(4)岳顶松风
(5)恒山听雨
气候景象 (1)云路春晓(2)四季恒景
自然声象 (1)断崖啼鸟(2)金鸡报晓(3)悬空听雷
云雾景观 (1)玉羊游云(2)紫峪云花(3)白云灵穴(4)恒山行云
冰雪霜露 (1)恒山雪霁(2)翠亭望雪(3)恒山雪松
地景
山景
(1)天峰岭(2)翠屏山(3)龙山(4)千佛岭(5)五峰山
(6)毛公山(7)天赐山(8)王帽山(9)孙膑寨;
峡谷
(1)金龙峡(2)龙盆峪(3)豹榆沟(4)紫芝峪(5)通元谷
(6)天赐沟峡谷(7)磁峡烟雨(8)紫峪云花(9)凌云口小峪河谷
洞府
(1)集仙洞(2)紫霞洞(3)果老洞(4)玉皇洞(5)出云洞
(6)还元洞(7)总真洞(8)桃花洞(9)罗汉洞(10)达摩洞
(11)碧峰洞
石林石景
(1)玉羊游云(2)恒荫石林(3)千佛岭怪石(4)夕阳岩
(5)果老仙迹(6)金鸡报晓(7)琴棋台(8)一德峰(9)小峪石林
其它地景
(1)猿猴望月(2)一夫当关(3)玉犬探路(4)石壁(5)玉带桥
(6)恒山木龙(7)黑鹰窝(8)舍身崖(9)神路西游(10)卧龙岗
(11)通天路(12)定心崖(13)擎天柱(14)曲径通幽(15)一线天(16)
松林台(17)万卷天书(18)天梯
水景
泉井
(1)汤头温泉(2)大字湾泉(3)苦甜井(4)神溪泉水
(5)白龙甘泉(6)水帘洞
溪流
(1)金龙峡溪流(2)千佛胜境溪流(3)刁王沟溪流(4)龙盆峪溪流(5)
小峪河溪流
江河 (1)浑河(2)唐河(3)蚂蚁河
湖泊 (1)恒山水库(2)神溪水库
瀑布跌水 (1)光崖口瀑布群(2)云峰寺瀑布(3)龙王沟瀑布(4)小峪河谷瀑布
生景
森林 (1)恒山森林公园(2)龙山原始森林(3)佛岭松涛
古树名木
(1)恒山豹榆(2)恒山古松(3)双松寺松(4)凌云口松
(5)恒山妹松(6)虎口悬松(7)恒山四大夫松
珍稀生物 (1)恒山黄芪(2)豹松(3)青杄(4)白杄(5)金钱豹(6)赤狐
植物生态类群
(1)恒山油松林(2)白桦林(3)青杄、白杄林(4)恒山山桃
(5)恒山朴柚(6)锦绣谷(7)上桦岭高山草甸(8)神溪湿地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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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群栖息地 (1)恒山森林区(2)龙山自然保护区(3)神溪湿地
物候季相景观 (1)神溪天鹅(2)恒山灰鹅(3)佛岭红叶(4)恒山红叶
人文
景源
园景 陵园墓园 (1)栗毓美墓
建筑
风景建筑
(1)金代圆觉寺砖塔(2)律吕神祠(3)恒山前门牌坊(4)恒山后山门
牌坊(5)和之门(6)恒山照壁(7)悬空寺标志碑(8)“人天北柱”牌
坊(9)御碑亭
民居宗祠 (1)栗家府(2)薛家府(3)田应璜宅(4)麻国华宅
文娱建筑 (1)翠屏书院(待恢复)(2)凤山书院(待恢复)
宫殿衙署 (1)浑源州衙署
宗教建筑
(1)悬空寺(2)三清殿(*)(3)真武庙(*)(4)北岳寝宫(5)会仙府
(6)九天宫(7)纯阳宫(8)十王殿(9)永安寺(10)北岳行宫(11)
白龙王堂(12)云峰寺(13)千佛宝塔(14)静居寺
纪念建筑 (1)革命烈士塔
胜迹
遗址遗迹
(1)古长城遗址(2)烽火台遗址(3)恒山古栈道遗址(4)穆桂英点将
台(5)太安岭古堡(6)王庄堡古城堡(7)六郎城遗(8)白马寺遗址
摩崖题刻
(1)恒山大字湾“恒宗”题刻(2)悬空寺“壮观”题刻(3)恒山会仙
府摩崖题刻群(4)恒山寝宫摩崖题刻群(5)琴棋台石刻群(6)千佛岭
“岳宗”石刻(6)采取玄芝记石碑(7)康熙皇帝“化垂悠久”石碑(8)
停旨石碑(9)腾云皈梦”石刻(10)“空中色相”石刻(11)“天下巨观”
石(12)“云边觉岸”石刻(13)“佛”“和”“禅”石刻
石窟 (1)飞石窟(2)三茅窟(3)千佛洞
雕塑
(1)悬空寺脱纱佛像(2)悬空寺石佛像(3)恒山庙群区殿内神像(4)
恒山张果老雕塑(5)栗毓美墓石生像(6)千佛岭千佛洞石雕
其它 (1)永安寺元代壁画(2)律吕神祠明代壁画(3)大云寺明代壁画
风物
宗教礼仪 (1)恒山祭祀活动(2)恒山道教法事
神话传说
(1)恒山胜迹传说(2)恒山潜龙泉传说(3)千佛岭孙膑寨、庞涓岭、
老君殿传说(4)北岳神传说(5)三茅真君传说(6)果老仙迹传说(7)
断崖啼鸟传说
民间文艺
(1)浑源扇舞(2)浑源高跷(3)浑源故事(4)浑源落子
(5)浑源秧歌
地方人物
(1)金科状元刘为,(2)著名文学家刘祁(3)尚书右丞苏保衡
(4)永安节度使高定(5)金代学易先生雷思(6)元代制铠专家孙威、
孙公亮(7)清代治黄名臣栗毓美(8)清代小军机赵国良(9)民初山西
大学校长田应璜(10)抗日名将石作衡
地方物产
(1)花岗岩(2)恒山黄芪(3)恒山菇(4)莲花豆(5)小媳妇凉粉(6)
萤石、膨润土
注:加“*”号为风景名胜区内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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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1-1 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编号 名称 位置 级别 组成规模及现状 规划措施
1 悬空寺
悬空寺
景区
国家级
大小殿阁四十多间,保存
完好
进一步完善保护措施,严格计算和控制
游客规模,整治过于人工化的广场环境,
尽量恢复河道自然生境,减少交通震动、
污染对寺庙影响。
2 永安寺
城关景

国家级
全部修缮完毕 保持原貌,加强壁画保护,改善周边环

3 圆觉寺
城关景

国家级
寺毁,仅有砖塔,保存完
整,局部有损
严格保护寺塔建筑,适度修缮配套设施,
逐步改善周边环境
4
栗毓美

城关景

国家级
保存较好 保持文物原貌,控制周边建筑高度
5
律吕神

神溪景

国家级
大殿、钟鼓楼、五龙壁及
配殿等保存较好,周边环
境较乱
全面保护建筑及内部空间环境,整治外
部空间环境尤其是村落环境,加强周边
水体环境治理
6 恒宗殿
恒山景

省级
山门、青龙殿、白虎殿、
配殿、牌楼、耳殿、钟鼓
楼、更衣亭、藏经楼。建
筑除青龙、白虎殿毁坏严
重外,均保存较好
严格保护建筑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加
强的动态监测和科学修缮,保护山崖上
的摩崖题刻
7 会仙府
恒山景

省级
大殿、玉皇阁、御碑亭。
现状保存完好
全组建筑和内部空间环境修缮,整治外
部环境,修缮山崖上的摩崖题刻
8
北岳寝

恒山景

省级
主殿、后土夫人庙、梳妆
楼。现状保存完好
全组建筑及内部空间环境修缮,修缮摩
崖题刻,清理淹没的摩崖题刻
9 白虚观
恒山景

省级
牌楼、马神殿、白虚观及
紫微阁。保存均较好
全组建筑及内部空间环境修复
10 白云堂
恒山景

省级
白云堂、龙泉观、明碑亭。
建筑保存较完好,龙泉井
苦井不存
全组建筑及内部空间环境修复
11 九天宫
恒山景

省级
主、配殿、耳殿和钟鼓楼,
保存较好
全组建筑及内部空间环境修复,整治外
部环境
12 魁星阁
恒山景

省级
保存较好 修复建筑及内部空间环境,整治外部环

13 文庙
城关景

省级
全部修缮完毕 进一步完善保护措施,整治环境,突出
建筑的特点
14 纯阳宫 恒山景 省级 全部修缮完毕 进一步完善保护措施,整治环境,突出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22
区 建筑的特点
15
五庙
建筑群
恒山景

省级
龙王庙、关帝庙、灵官庙、
文昌庙修缮完毕,太乙
庙,破败,还未复建
修缮太乙庙
16
千佛塔
及千佛

千佛岭
景区
省级
千佛寺已毁,仅存塔及千
佛洞保存较好。但新修的
千佛寺有违历史风貌
修缮千佛塔及千佛洞。在严格论证的基
础上,按照历史风貌修复千佛寺
17 三清殿
悬空寺
景区
省级
主殿、文昌阁、纯阳宫、
白衣殿、朱衣阁、娘娘庙
建筑及塑像保存较完好
修复所有建筑及内外空间环境
18
白龙王

恒山景

县级
已重修 进一步完善环境建设
19 阎道祠
恒山景

县级
建筑仅存一小屋,较破
败,缺乏原有特色
新建阎道祠,恢复原有景观环境气氛和
建筑特点,建筑功能为景观游览
20 罗汉寺
悬空寺
景区
已毁,仅存罗汉洞,在水
库水位线上,时常为水所

保存遗址
21 云峰寺
天赐沟
景区
原有三层寺庙,以栈道相
连,现已新建
按历史风貌恢复寺庙
22 碧峰寺
千佛岭
景区
已毁 保存遗址
23 静居寺
龙盆峪
景区
已毁,仅余浮雕石刻三世
佛三尊
保存遗址
24 翠雪亭
恒山景

已毁 考虑重建
附表 3-1 恒山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表
主要景区景点
名称
可游览面积
(平方公里)
游线长度
瞬时适宜
容量(人)
瞬时极限
容量(人)
日游客容量(人次/
日)
日游客极限容量
(人次/日)
主要景区景点
名称
可游览面积
(平方公里)
游线长度
瞬时适宜
容量(人)
瞬时极限
容量(人)
日游客容量(人次/
日)
日游客极限容量
(人次/日)
恒山景区、悬空寺
景区
0.447 19.8 3400 4900 8900 12400
其中悬空寺 0.005 170 250 850 1250
其中恒山庙群 0.05 1200 1800 3600 5400
点将台景区 0.08 5.2 400 900 900 1800
城关景区 0.016 / 300 300 1100 1300
天赐沟景区 0.718 7 1000 1200 1400 1700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
23
注:本规划风景区游客容量采用面积法和线路法进行估算。瞬时容量=可游面积大小或路线长度÷人均指
标;日游客容量=瞬时容量×日周转次数;年游客容量=日游客容量×年平均游览天数。表中瞬时适宜容量、瞬
时极限容量、日游人适宜容量和日游人极限容量均以百位数取整。
龙盆峪景区 1.61 3 1800 2100 1800 2300
大川岭景区 0.15 6 800 900 1600 1800
千佛岭景区 1.08 7 2000 2900 2600 3700
上桦岭景区 0.68 5 1600 1900 1600 1900
西河口景区 0.025 4.5 200 200 300 400
汤头温泉景区 0.08 / 300 500 400 600
凌云口景区 0.108 56 1300 1700 2900 3900
神溪景区 0.786 / 1700 2600 1700 2600
合计 5.78 176.5 14800 20100 25200 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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